知識點總結: (河北心理咨詢師)戰疫期間心理問題別忽視!

我國有16%~17%的人飽受各類精神心理問題的困擾,精神心理問題所致疾病負擔占非傳染性疾病負擔的13%,已然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社會問題和民生問題。近年來,隨著國家和政府對心理健康的重視以及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穩步推進,心理健康服務體系、社會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心理健康服務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加劇了對精神心理衛生服務的挑戰,進一步突顯了精神心理衛生資源特別是人才儲備的不足。因此,加強精神心理衛生人才隊伍的培養,完善心理咨詢與治療體系建設刻不容緩。以下將對此提出幾點建議。
1、加強組織管理
2017年前,心理咨詢師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心理治療師資格考試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2017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取消了“心理咨詢師”的資格考試。目前心理咨詢行業存在缺乏監管、發展混亂、供需脫節等嚴重問題。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對心理咨詢人員的從業活動進行了規定,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這必然的前提是心理咨詢人員有能力對來訪者進行初步的判斷和鑒別。因此,建議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委員會,委托專門機構對心理咨詢與治療人員進行執業資格考試,擁有執業資格且擬從事心理治療工作的人員需在醫療機構注冊并接受統一管理,而僅從事心理咨詢的人員則需在相關心理咨詢機構注冊后方可執業;同時建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跨機構轉診機制。
2、形成規模建設
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心理治療師的數量僅有6000人左右,這遠無法滿足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心理衛生服務需求。根據《2017年世界衛生地圖》數據顯示,高收入國家每10萬人約配備12名心理社會工作者,以我國現有人口推算,需有17萬名左右的心理社會工作者才能達此標準,因此心理社會工作者的缺口是巨大的。加強心理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至關重要,如強化醫療機構心理健康隊伍(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專業人員隊伍、心理健康領域社工隊伍、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等,制定相關執業要求、激勵政策和措施,嚴格把握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加強對心理社會工作者的職業保護,提高待遇水平,吸引更多的人才從事心理衛生工作,以滿足社會需求。
3、實施資質認定
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對心理治療師與心理咨詢師的資質認定應有所區別。建議參照“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建立心理治療師的執業考試(理論考試與技能考試相結合),準入資質應以醫學相關專業和臨床心理學專業為主,具備對精神心理相關障礙的初步了解、判斷與鑒別能力。心理咨詢師不要求必須有醫學專業背景,但是應擁有心理學或護理學相關背景,且有精神衛生機構或精神專科醫院實習經歷,初步了解、鑒別正常與病態,具備必要的轉介能力。
4 、規范培養培訓
執業資格僅是獲得了從業的資格,如何保證從業人員提供規范、合格的心理治療服務就需要規范化培養,使心理治療人員具備進行規范的心理治療的基本能力和素養。建議組織專家委員會,制定我國的心理治療師規范化培養體系,包括在有資質的精神專科醫院進行心理治療師規范化培養、有資質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或行業協會對執業人員進行進階的專業化培養等。鼓勵具有相關培養資質的精神衛生機構、高校或心理咨詢機構組建心理咨詢培訓的專家團隊、行業協會等,根據心理咨詢人員服務的人群對其提供針對性的培養和考核,嚴格把控從業人員的質量,避免因心理咨詢人員的資質不足降低服務質量。
5、完善職稱體系
國內醫療機構中有資質進行心理治療的人員分為兩類:臨床醫師及心理治療師。目前,我國臨床醫師的職稱體系相對成熟。然而,心理治療師在現有的醫療體系中屬于衛生專業技術系列,且只有初級和中級兩級,職稱制定不完善限制了心理治療師的長遠發展。此外,心理治療師的資格考試條件未能充分體現學科、社會需求,對人員資質界定模糊,缺乏實操環節等。心理治療作為公共精神衛生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醫療系統里的定位需要重新考慮,如德國部分心理治療師在經過系統的培養后可以有診斷權。建議參考醫師職稱體系建立心理治療師的職稱體系,使心理治療領域的醫教研相結合,心理治療人員同時從事心理治療的臨床、教學及研究工作。
6、納入醫療保險
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逐步將心理咨詢與治療費用納入了醫保范圍,各地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相應的規章。然而,心理咨詢與治療醫保費用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如大部分地區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的收費標準遠低于項目成本及社會收費水平,醫保收費內涵中的從業人員、適應證及開展模式等不符合臨床實踐,不能體現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勞動價值,醫保報銷的比例和醫保納入的病種與病人實際的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不利于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建議調整現有針對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的醫保報銷制度,基于價值對心理治療及心理咨詢服務進行合理測算后確定醫保報銷比例及病種涵蓋范圍,利于制定統一標準,規避定價混雜不一的局面,更好地完善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的心理健康需求。
7、 制定法律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保障了醫師的合法權益,促進了醫療隊伍建設,提高了醫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范了精神診療活動,保障了患者的權益,使精神衛生領域有法可依。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精神心理疾病譜的轉變,輕型精神障礙和心理亞健康群體的規模不斷擴大,心理治療的需求愈來愈強。因此,需依據心理治療師執業規范和準則進行立法,規定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療的執業資格,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歐洲,奧地利、芬蘭、德國、匈牙利、意大利、荷蘭和瑞典等國均已通過管理心理治療行業的相關法案, 如德國聯邦政府在1998年頒布了《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和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法》,使心理治療有了規范的法律保障。
心理咨詢和治療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社會心理服務體系以及公共精神衛生領域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解決精神心理問題,提升心理健康素養,預防不良結局,改善生活質量,心理咨詢和治療不可或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提高全民心理健康,重器在于合格的心理衛生人才及完善的精神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因此加強我國心理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任重道遠且勢在必行。
本文標題:(河北心理咨詢師)戰疫期間心理問題別忽視!
本文鏈接:http://m.bkkjj.com/post/328.html
版權聲明:本站所有網課素材等資源僅供學習與參考,請勿用于商業用途,其版權均為相關版權人和權利人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本站站長,核實后將盡快處理。反饋郵箱:765807314@qq.com.